作者:老李讲故事
沈可婷「飙蚊型脚车8死案」在网络上闹的沸沸腾腾,不少人已经发起联署运动为她伸张正义,就连英语品牌ERICAN的创办人拿督张启扬Datuk Eric Chong也为她发声!
昨日,拿督张启扬Datuk Eric Chong在facebook po文「沈可婷有罪吗?一群孩子深夜在高速公路蚊型脚车亡命飞车,无视呼啸而过的车子,把公路当作自家的游乐场。结果,厄运降临,一辆车子躲闪不及,一瞬间八条人命魂断轮下,天伦破碎。问题是:司机有罪吗?」
他list出5个重点,证明沈可婷没有罪
「我不是律师,不能在法律层面回答此问题,但法理不外乎人情,有几个疑点答案是已确定的:
1。司机有蓄意撞人的动机吗?答案:没有。
2。司机是醉酒驾驶导致车祸吗?答案:没有。
3。司机有超速驾驶吗?答案:没有。
4。司机在事发后有畏罪潜逃吗?答案:没有。
5。在深夜路上突然出现异常而司机闪躲不及撞了上去,有罪吗?我相信没有」
对此,他也质疑8位少年的家长
「我固然惋惜骤然逝去的八个年轻生命,也同情失去孩子的父母们,但我有两个问题想要问你们:
1。为什么你们会让年纪这么小的孩子深夜还不回家?
2。身为父母,你们认为对此悲剧自己有责任吗?」
「沈可婷最无辜,我最同情她。不是因为我认识她,也不是因为她是华人,我是痛心一个正值大好年华的大好青年天降横祸,饱受精神折磨、无妄牢狱之灾」
网民纷纷赞同他的话,认为沈可婷是整个案件的受害者「其实我真的非常认同。 真的很冤枉啊。她还是一名好青年, 毁了她的一生, 怎么能够忍心呢? 其实不管是motor还是脚车的飙车族已经很很久的事情了, 但却没有看到有关当局做出适当的处理, 导致悲剧不断的发生。 所以如果说有罪的话, 除了司机, 我觉得有关当局和这些飙车族的父母也要一同的到处罚。 希望通过这个悲痛的发生能够嚷有关当局及时设定相关的刑法避免悲剧再度发生。预防措施永远甚于一切」
「可婷要是判6年,那孩子的父母没有负起照顾小孩的责任,造成可婷可能一生不敢驾车的阴影,还有心灵的伤害,每个不负责任的父母不是也要判1年的监牢吗?上高速公路的脚车不放脚车灯的吗?你以为是kampung路?进去监狱,可婷的人身安全可以确保吗?听说过几多case被关押几天而已,还被要求脱光衣服。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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