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很不理解为什么前两次法官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可是就在第三次直接判她有罪,还即日起开始坐牢!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指,法官说沈可婷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因此裁定被告她罪成!如今,法官的样子和背景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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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承审沈可婷案件的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Dato’ Abu Bakar bin Katar),在出任高庭法官之前,先后出任马六甲推事庭及地方法庭主管及高庭司法专员。
阿布峇卡于2013年7月8日受委为高庭司法专员(Pesuruhjaya Kehakiman)。随后在2019年4月9日,阿布峇卡升任为新山刑事高庭法官。
阿布巴卡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审讯期间,被告沈可婷在没有宣誓情况自辩时,指自己在事发路段没有看见有骑脚踏车的少年群,以及声称有其他交通工具撞上该少年群后逃逸,可是,这些说词在此前没有被提出来。
他说,控方指被告在上述有拐弯及山坡道路危险驾驶,对此,辩方无法提出有力疑点,而法庭之前接纳被告指自己不知道夜晚有骑蚊型脚车的说法是错误的。
阿布巴卡表示,被告在凌晨3时20分驾驶,更应该小心行驶及对路况光线不足有所警觉,不应该加速驾驶进而导致这起车祸。
他说,道路前方能见距离有限下,被告以车速超过时速50公里抵达事发现场前,应该意识前方有发生风险可能性。他指出,在自辩过程,辩方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反之,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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