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巫统议员Shabudin Yahaya在国会下议院参与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案辩论时,竟然语出惊人,提出了“先奸后娶”论。他建议9至12岁的女童若被强奸,嫁给强奸犯是没问题的!这句荒谬的说法,马上就引起许多民众的炮轰!
沙布丁进一步指出,一些已经达青春期却只有9岁的女生,身体上与精神上也已经准备结婚。他认为,即使是强奸案受害者嫁给强奸犯,也没有问题,因为“可改正我国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有助受害者“活得更好”。这言论马上就引起许多人的抨击,直指他不尊重女性,贬低女性尊严。
4年前,一名来自沙巴的16岁少女不幸被44岁的Riduan Masmud强暴,受害者当时只有12岁。当时,Riduan为了逃避罪行,不仅以RM10万收买了受害者的父亲,利诱他到京剧撤销投报,甚至将受害者娶过门,以为这样就能安枕无忧。
但天网恢恢,哥打京那巴鲁高庭最终驳回了这总强奸案的上诉,判定Riduan强奸罪名成立,必须坐牢12年。
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罗哈尼于星期一都过面子书回答行动党古来区国会议员张念慈的提问,指4年前下嫁强奸犯的16岁少女,如今过得很好。
妇女部于今年4月18日前往哥打京那巴鲁探望了这名受害者,由于少女的丈夫还在监狱服刑,因此少女目前是与自己的家人同住。
妇女部长表示:“这名少女与强奸犯仍然保持婚姻关系,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对于自己能够帮忙家人照顾兄弟姐妹,她感到非常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