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一人一手机的年代 ,很多低头族都喜欢用手机记录周遭的日常事情。众所周知,去电影院看电影时禁止使用手机作任何的拍摄和录影。
据1952年电影法令24条文,不良意图偷拍触犯的法令将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
每次看电影的时候,电影院会播出一段警告以提醒观众不要偷偷录制或拍摄,因为此举动是犯法的。近日有一女子在面子书帖文与网友分享,提醒大家播放电影的时候录影上传到Instagram Story也是犯法的。
这位女子通过面子书信息 GSC官方面子书并询问是否上传到Instagram Story属犯法,而GSC也回复了。
尽管你只是以手机录制只有 1 秒的片段,这也足以构成违法的罪行。所以下次大家到电影院不要拿手机偷拍打卡到IG咯!快提醒身边的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