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今日(26日)发Facebook贴文表示,所有冠病筛检试剂只能提供于专业用途,民众禁止分发或者售卖冠病筛检试剂!
此外,他在贴文也表示,根据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737法令)规定,冠病筛检试剂是由大马医疗器械管理层(MDA)负责管理,假如民众分发或者售卖冠病筛检试剂给他人,就是违法了冠病筛检试剂分发或供应的法令!违规者将面临吊销准证,并且根据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737法令)、第5(2)条文,将会被罚款不超过RM20万,或者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再来,这条法令也禁止民众通过广告宣传冠病筛检试剂,违规者也会在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737法令)第44(3)条文下判罚款不超过RM30万,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者两者兼施。他还表示,大马医疗机械管理局将会监督是否有民众犯法(分发/供应冠病筛检试剂)或者投放广告。若管理局被发现,将会根据有关法令采取法律行动。
最后,他代表大马医疗机械管理局劝告民众,仅在卫生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冠病筛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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