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大马实行行动管制令的第一天。许多民众对于限制行动令,都一头雾水。现在就让小编为大家一一整理,『限制行动』期间7大禁止活动吧!
行动管理:2020年3月18日 – 31日
1. 跨州需先获通行证
卫生部今日在宪报上颁布,在实施“限制行动令”期间,国人不能外出走动,除非基于特殊原因、需要购买食物或寻求医疗帮助。需要跨州远行的民众,也必须事先获得警方发出的通行证。依据卫生部发布的条规,只有以下情况才能出外,即执行公务;
购买、供应或运输食物与日常必需品;看诊;前往被列为有需要服务的场所(附表);及其它获得总监允许的特别理由。
2. 早市/夜市禁止营业
在行动管理制期间,早市和夜市一律不能营业。其中包括流动小贩、夜市、早市巴刹(露天)、农业市集、市集( BAZARIA)。
3. 禁止公园运动
行动管理制期间,民众禁止到公园跑步或运动。小孩到公园玩耍,也是不被允许的哦!
4. 餐馆、茶室禁止堂内用餐
餐馆和咖啡厅可继续营业,但不可在堂内用餐,民众只可打包和外卖。包括路边熟食摊 (GERAI MAKAN TEPI JALAN)、快餐车、流动小贩等。
5. 禁止到购物广场
在行动管理制期间,民众也禁止到购物广场。
6. 禁止外出探病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发布的冠病疫情期间行动管制令下的必要服务列表,医院、诊所、政府及私人药房、注册传统药店、兽医诊所、洗肾中心都会如常运作。但在行动管理期间,到医院探望亲友是不被允许的,除非病患情况危急。
7. 禁止返乡/离开所居住州属
总检察署今日在宪报上颁布,禁止民众在行动限制令期间,返乡或离开所居住的州属。宪报阐明:“任何人不得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受感染的地方进行任何旅行。”
被列为有需要服务的场所分别是:
1-金融及银行
2-电力和能源
3-消防
4-港口、码头及机场服务,包括搬运、交通运输、货柜经营、引航及收集或集装商品
5-邮政
6-监狱
7-生产、提炼、储存、供应及销售燃料及润滑油
8-健康和医疗
9-固体废物管理及公众清理
10-排水系统或污水工程
11-电台广播包括广播及电视台
12-通讯
13-交通,包括海陆空
14-水供
15-电子商务
16-保安及国防
17-食物供应
18-野生动物管理
19-移民局
20-关税局
21-酒店及住宿
22-其它由部长决定对大众安全及健康相关的服务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