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配合行动管制令的落实颁布宪报,阐明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可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1. 根据条例,任何人不得从任何疫区迁移至他处,除非该者需执行公务;根据第5条例迁移;购买、供应或递送食物或日用品;为获医疗服务;及因特定原因获总监批准。
2. 不论是宗教、运动、休闲、社交或文化理由,没有人可聚集或涉及在任何疫区内的集会;唯获准出席葬礼,条件是出席人数必须处于最低限度。
3. 没有人可从一疫区迁移至另一疫区,除非事先获警方文书批准。
4. 外国回马的国民或永久居民,在通过入境处前需经健康检测,并遵守获授权官员的指令。
另外,民众只有在以下5种情况下才能外出:
1.履行公务
2.移步到第5条款阐明的任何建筑
3.外出购买、供应或运送食物或日用品
4.寻求卫生或医药护理及服务
5.获得卫生总监允许的特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