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蚊型脚车8死案闹得沸沸扬扬,也让许多人开始讨论起这事件中父母的责任。
对于此案件,一位女律师Nor Zabetha Muhammad Nor提醒父母,不要以为正处于青少年期的孩子已经成熟,就可以放任他们自由恋爱、享乐或是无驾照违例骑车!
如果孩子不幸发生了什么意外,父母是可以在2001年儿童法令(Child Act 2001)的疏忽照顾下而被判罚款或是坐牢!
这位律师表示,只要他们未满18岁,父母和监护人有责任照顾儿童和监督他们的活动,尤其是夜间活动。这对未成年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在2001年儿童法令(Child Act 2001)下,疏忽照顾也是一种罪行!
图源: Child Act 2001 (source: Malaysia DIY info)
根据星洲日报和Free Malaysia Today 的报道,律师表示对于未满18岁的孩子,父母都不应该让他们和同龄到的朋友在路上溜达或是玩耍,更何况是深夜!
图源: 光华日报
当提到少年蚊型脚车事件时,她表示在儿童法令下,父母是可以在“疏忽或忽略责任”下受到对付的。
如果照顾儿童的人士遗弃、疏忽或让儿童处于危险当中,而导致他们身体或精神伤害,有关人士可以在儿童法令第31(1)(a)条款下受到对付。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最高10年监禁,两者兼施。
图源: Child Act 2001 (source: Malaysia DIY info)
律师也表示同情并理解案件死者家属的悲痛,但是如果父母有给予适当的监管和照顾,这场意外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她也促请当局考虑用儿童法令去对付允许孩子无驾照骑摩托车,而导致这起伤亡事故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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