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Sep 20
时事
 
【这下不能乱乱留言了】不要在社交媒体笑人家的身材!总警长:侮辱他人身材是刑事罪!

大家是不是很喜欢嘲笑别人的身材呢?有时候我们上社交媒体看到有人晒身材的话一定会多看两眼,如果是性感的可能会给一个Like,换做是比较胖或者靠P图,甚至挤一挤的,就会留言笑他,还会有人在评论中用比较不好的语言骂人!现在开始恐怖不能再这样做了,不然你就完蛋!

日前,全国警察总长接受《阳光日报》访问时指出,任何诅咒、侮辱和辱骂个人身材的行为,将可被视为是刑事罪,并可被采取法律行动对付!他表示,国内可使用对付这类行为的法律,包括: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刑事法典第509条文及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

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即任何人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下被控者,可面对坐牢最高可达5年的刑法!而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条文下被控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0令吉!

另外,任何人在社交媒体成为身形被侮辱的受害者,都必须向警方报案!若警方证实确有侮辱事件发生,当局将依据警方的报告,通知google和youtube「google有权力限制个人用户账号,因为每个使用google账号者,都必须遵守google的条规!」不少网友留言说道「只希望不要有double standard,不要选择性对付,不分种族」「可爱、得意...就是不能说肥」「不要为反而反,我觉得挺好,出口恶言本来就是负能量」OMG~下次在网络上笑人家身材的时候三思啊!如果人家不在意不报警还ok,一旦报警就gg了!

新闻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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