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议会选举于24日进行投票,因长达近5个月的反送中示威抗争,今年投票人数大幅攀升,不少香港艺人也到投票站投票,艺人陈小春在社交网站贴出选票照片,虽然半小时后自行删除,不过恐面临提告。
陈小春曾担任中国广东惠州市政协委员,也一早表态做护旗手及支持香港警察,他于24日下午3时半,在社交网上传一张在票站内拍摄的选票及投票印章照片,写上“做一个堂堂正正的香港人”,疑似触犯法例。
虽然不少网民抨击陈小春的行为,但支持的网民占多数,事后不少网民纷纷留言提醒,他也在贴出半小时后删除,并上传一张红底白字的照片,写着“今天给香港一个告别暴力的机会”,呼吁大家踊跃投票。
Beyond乐队成员黄贯中早前在2012年立法会选举曾在投票站内拍照,并将照片上载至社交网站,警方经调查将黄贯中拘捕。但两个月后,警方征询律政司意见,决定释放黄贯中,只对其作出口头警告。
据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任何人于投票日在并无准许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内拍照即属犯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