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G.E.M.)早前宣布与所属经理人公司蜂鸟音乐有限公司(蜂鸟)解除经理人合约,音乐创作方面的合作亦将于本月底合约期满终止。
不过,蜂鸟重申与邓紫棋合约2022年才届满,同时强调未曾做出违约及不法行为,并指控邓紫棋于和解过程中提出多项无理要求。
蜂鸟今日入禀高等法院,指邓紫棋违反3份与蜂鸟音乐签订的协议,包括“专属作家协议”、“专属经纪协议”及“专属管理协议”,以每年损失4000万港元的净收入计算,邓紫棋于2022年3月合约届满前导致公司损失约1.2亿港元,故要求法庭宣布协议仍具约束力和效力,及要邓紫棋赔偿1.2亿港元。
根据入禀状,蜂鸟与邓紫棋曾续约两次,最后一次合约期至2022年3月到期,而蜂鸟持有邓紫棋的专属管理权、拥有被告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及拥有被告影片和电影等作品的知识产权。
邓紫棋回覆传媒查询时说∶“很多法律上的事情我不便说太多。我只能在此确切地说,真相是蜂鸟CEO在2014年3月底亦即‘我是歌手’总决赛大约一星期前,要求我必须续约否则不让我参加决赛。而且,现在是对方违反经纪人合约在先,另外歌手及作曲人合约亦已在昨天正式到期,因为合约上写明五年期限是从签约当日生效。日后大家就会看到事实的全部。
总之,我会继续用G.E.M.这个属于我的名字,继续唱我的歌,做好我自己的音乐。邓紫棋还是邓紫棋!我相信公义,所以这一次我会勇敢面对,绝不退缩,法庭见!”